当一个家庭出现多个子女时,经常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谁来赡养老人,也就是老人的赡养义务分配问题。儿子不给我养老,亏我以前还那么溺爱他,那我要怎么办?当你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其实ivan认为你对子女的教育,至少在中华民族这个文化圈里面其实已经算是失败的了,但是从法律的层面来说,你是其实还有方法来处理这件事情的,因为你可以起诉你的儿子。
根据中国《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该条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这里的“赡养”是指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从法律的角度,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否则,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个内容属于赡养纠纷,可以由你做为父母以一个原告的身份起诉,也可以用你其他的某一个子女作为原告起诉,被告可以是自己的这个儿子。具体诉讼走向下一步的时候,可能你需要面对如下几个方面:
1、管辖法院要明确,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提起诉讼的主体,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尤其是这种涉及婚姻家庭的案件),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当然如果调解不成,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这里Ivan总结一下就是,你如果想要你儿子负责养老的话,如果走向法律起诉这个方法,需要先明确从哪个法院起诉,如果调解不了的,应该走民事诉讼,原则上应该在立案之日起半年内完结。
那么你还是要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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