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很多省份的电动摩托车开始被各种交警拦截,主要集中在几个问题,比如说你不带安全帽这个肯定是不可以的,还有就是你的电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甚至就是你私下改装电池扩容以及没有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最后的这个要求主要是根据部门或者地方条例的标准,因为有很多地方因为室内或者是楼内私自放线充电问题带来的各种着火隐患,Ivan认为也是确实真的危险因为电池的燃爆非常容易引爆周边的电车,然后就是造成各种大火了,非常不利于消防安全。
正因为如此也就造成很多地方开始严格要求电动自行车使用规范,虽然很多人在网上说了很多自己的看法,比如说:
新京报讯 据工信部官网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6月28日。
1、没有工作没人关心,看病没钱没人关心,上不了学没人关心。我骑个电动车出去打零工赚点饭钱,居然关心我的安全;
2、国家应出台,在那家买的电动车,如果充电起火和自然了,一切损失又卖家承担,要不就有国家承担,因为不合格的产品国家为什么批准它们上市;
3、基本都是改电池着火的,或者买车时不用原车电池,改用第三方大电池;
等等等Ivan这里就不要过度举例了,然后接着上月就开始出了一个电动自行车相关的部门修正条例,可能对你我都会有比较明显的影响,各位可以去看看多了解一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6月28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28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点击可下载)
1.《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这里面的一个比较重点的要求就是,增加条款“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制造及使用车载形式”。工信部说明称,该新增条款强调电动自行车不应使用车载充电器,与GB 42296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保持一致。
Ivan认为所谓车载充电器是指充电器主体与车辆集成一体,这种充电器直接为电动自行车引入220V的交流电压,容易造成过热、短路甚至引发火灾等。与之相对应的是分体式充电器,充电器主体与整车分离。如禁用车载充电器,则意味着以后厂家生产的车辆合格证上,充电方式必须是分体式。
所以建议各位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时候记得选用最新标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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